外语〔2020〕11号
各教研室、办公室、语言教学实验中心:
《外语系关于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11月19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语系关于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外 语 系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