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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2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英语笔译2022、2023级)

二、测评时间

1.9月29日-10月8日 导师、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分,各班于10月8日下午6点前将导师评分汇总表、学生评议分数发送至邮箱731004844@qq.com,纸质版附件1经导师签字后班级统一提交至辅导员处。

2.10月8日-10月11日 学生登录用学校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中“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提交综合测评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3.10月12日-10月18日 学院审核、公示

三、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滕艳萍、殷延军

组 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

四、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切实把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本次研究生综合测评须运用学校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中“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研究生按照《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一体化党〔2021〕3号)及【语言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执行。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议与纪实相结合”的原则,对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7.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对上一学年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和各类荣誉表彰及奖学金评定有重要指导作用。各学院要组织研究生从系统导出个人《2023-2024学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鉴定表》,于12月31日前存入研究生档案。

附件:【语言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