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在11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换届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支部委员会设置
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支委人选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民主作风,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敢于负责;
4.支委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应按“双带头人”标准,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支委的选举
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选举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进行。选举大会结束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并对支委进行分工。
(四)方法与步骤
1.学习动员。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会议酝酿。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院党委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正式选举。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
4.报送结果。各党支部选出的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提交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学院党委将党支部选举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语言文化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