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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2015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答辩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06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年第21号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5100号)的规定,为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答辩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工作小组

  长:杨    李安民

副组长:殷延军  田志强    滕艳萍

  员:窦    李丽霞  王晓燕       

二、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且学业期满;

2.研究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学位答辩。

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且学业期满;

2.研究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毕业答辩。

三、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及学位答辩

1.资格审查。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答辩申请,经导师同意,外语系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2.专家评审。由外语系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评审;

3.答辩委员会组成。外语系确定57名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

4.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在答辩前应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外公告;

5.结果备案。外语系将答辩研究生名单及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毕业资格鉴定合格者且毕业答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答辩未通过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学位答辩通过者,发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五、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后1年内,若达到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可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

六、未经答辩资格审查,或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时间与地点未进行提前公告,或答辩委员会组成未经审批者,答辩无效。

七、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51日之前。主要审核研究生学分是否修满,培养环节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表论文。

2、论文评审:4月25之前完成。

3、预答辩:   5月11

4、论文检测: 512-20

5、正式答辩: 5月29前完成

6、照学校安排,组织学生参加毕业典礼,并发放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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