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2022年10月14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进行部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补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在10月26日前完成换届(补选)工作,并将换届(补选)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党员不足7人(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党支部委员任职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争做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排头兵。
2.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和师生监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3.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党龄。
4教师党支部书记,应按学校“双带头人”标准,选任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优秀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
(三)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步骤
1.学习动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会议酝酿。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提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提交学院党委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正式选举。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
4.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如果设副书记,一并进行选举),并进行委员分工。
5.报送结果。各党支部选出的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提交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学院党委将党支部选举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为依据,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精心组织,确保党支部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2.各党支部换届(补选)结束后,做好材料归档,于10月26日前将换届(补选)结果及相关材料交党政综合办公室。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