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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党[2019]24号 关于做好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26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发〔2017〕6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结合外语系实际,现就外语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凡以外语系名义承办、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不含系各学术团队内部成员交流及邀请校内人员举办的讲座、研讨等),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实行“一会一报”制度,由邀请人或承办人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备案表》(见附表),同时将申请表送系党政综合办公室,由系党政综合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备案。原则上学术讲座应提前三日,大型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应提前一周申请。

2.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经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举行。未经审批,任何个人、教研室、学术团队、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的,或者因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严格审批程序,系上组织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分管系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审批同意;系学生层面组织举办的此类活动,由分管副书记、党委书记审批同意。以上情况,均需报党委宣传部备案。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人、举办国际会议,必须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报党委宣传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备案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