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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1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6月17-27日进行统一考试,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具体考试时长由主考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

    二、考试地点:

    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主考、监考、巡考人员:

    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在北校区8号楼8105室和南校区1号楼1112室设立考场办公室,履行巡考人员签到,考务用品供给,考场记录单收集等职责。学校巡考对各学院考试组织及考风考纪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学校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2.主考教师需仔细核对学生名单,确保参加考试的学生信息无误,并打印考场学生名单,考试当日在考场一一核对。

    3.监考教师须于提前在教学办领取监考牌并在考试当天提前20分钟佩戴监考牌到达考场,在考前进行清场,考中加强监控和巡查,考后要进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严禁监考期间有聊天、玩手机等与考试无关行为。

    4.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座次安排、考试时间、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信箱:jwch@nwsuaf.edu.cn,举报电话:87092245)、监考人姓名等信息,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5.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校教发〔2019〕364号),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对违纪考生,将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0〕230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向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处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履行任何手续或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对待。

    6.有考试不及格课程(重修、旷考、违纪、作弊课程除外)的学生于2024年7月15日-8月31日登录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newehall.nwafu.edu.cn/,搜索“补考办理”,按照流程申请补考;学校计划2024年9月6-8日进行公共课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24年7月8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8.学校对考试组织及纪律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学院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请相关的主考和监考老师高度负责,务必实现“零事故、零差错、零投诉”的目标。


    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