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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19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暂行办法》(校教发〔2019〕361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4级本科生学业导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导师的配备:

学院结合师资力量及2024级学生整体情况,根据数量均衡、合理搭配的原则,随机完成学业导师配备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学业导师主要职责:

1.立德树人。导师要以德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2.学业指导。帮助学生认知专业,理解培养方案,熟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生快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转变学习方法。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进行学业规划。

3.学术指导。引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拓宽学生学术视野,积极吸纳学生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结合专业教学开展学术研究方法与规范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学生需主动联系学业导师,咨询学业、学术上的疑惑。学业导师应与辅导员、班主任经常保持沟通,全方位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共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2.学业导师要创新指导方式方法,开展分类指导,指导次数一学期不少于4次。学业导师可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日常沟通。

3.学业导师需熟悉并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详见附件3、附件4和附件5,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4.学业导师需做好学业指导记录,认真填写学业导师记录单,详见附件6,并由学生和导师双方签字后在每学期末将学业导师记录单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备存。

5.学院将采取不定期抽查记录的方式对学业导师工作进行检查。

6.学业导师公布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原因不能担任者,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执行。

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