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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语言文化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9-1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确保学院2023-2024学年测评能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滕艳萍

组员:2021级、2022级、2023级辅导员及各班级班主任

二、工作安排

1.成立班级测评小组:9月10日-9月11日,各学生班级成立班级素质能力测评工作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等班干部、班级非学生干部代表担任组员,小组成员合计4-5人。小组成员确定后,需由班主任登录学校官网,进入“一网通办—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版块,在系统中添加测评小组成员。

2.学生测评:9月11日-9月14日,学生登录学校官网,进入“一网通办—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版块依据《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加分项申报,申报需按素测证明材料模板以PDF格式提交(附件2);班级学生需完成班级互评;班级测评小组完成班级测评。

3.班主任审核:9月15日-9月16日,各班班主任依据《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完成本班学生附加分项审核。

4.辅导员审核:9月18日-9月19日,各年级辅导员依据《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审核本年级学生附加分项材料。

5.结果公示:9月20日-9月24日,在测评系统内公示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素质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及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素质测评工作。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并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素质测评小组认真核对本班参评学生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应提前到学院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访学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

(四)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按照《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执行。

(五)请各年级根据年级所使用表格于2024年9月27日18:00前将《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A3纸打印,经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317,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至年级辅导员处。

(六)在素质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素质测评秩序、妨碍素质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素质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2021级、2022级、2023级素质测评使用线上系统,系统操作请根据通知按时参加班主任、学生相关培训会。

(二)请注意附加分目录(附件4)中对于加分项提交次数的限制,合理安排证明材料提交次数,勿重复提交。证明材料格式统一按照附件2格式整理成PDF文件格式提交。

(三)请各位同学在截止时间内务必完成申请,学生申请以及班级测评小组录入分数必须在9月14日前全部完成,逾时无法上传材料。


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