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7〕109号),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全校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在 2024年老年节表彰一批敬老先进集体、敬老先进个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老年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敬老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是重视老龄工作,对老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敬老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女婿、孝敬老人的晚辈,以及长期抚养老人并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主要是离退休以后继续发挥余热做出突出成绩的离退休职工;老年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主要是在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敬老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班子重视,班子成员分管、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离退休工作,有敬老措施和规定,并将离退休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2)积极配合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及学校制订的离退休工作各项政策规定,使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及相关待遇得到落实。
(3)支持离退休工作,主动配合离退休工作处解决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实际困难,走访慰问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在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等方面成效显著,并得到老同志的肯定和好评。
(4)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主动向老同志通报情况,注重情感交流和人文关怀,积极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在建设和谐老年群体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敬老先进个人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尊老、敬老、爱老、养老。
(2)能认真履行赡养义务,在物质保障、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事迹突出,深受老人和群众的好评。
(3)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助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孝亲敬老,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强烈。
3.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珍惜、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密切联系群众,并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发挥专长,在科技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创造社会财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事迹突出。
4.老年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离退休工作政策,努力钻研工作业务,联系工作实际,在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2)热爱离退休工作,爱岗敬业,工作扎实,任劳任怨,服务意识强,积极主动地为老同志服务且成效显著,受到老同志一致好评。
(3)能够把握离退休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并及时进行反映、解决和解释,积极维护老同志的合法权益。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三、评选名额
敬老先进集体 10个,敬老先进个人 20名,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20名,老年工作先进个人 8名。
四、评选办法
1.敬老先进集体由校内各单位对照条件自行申报,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填写敬老先进单位申报登记表(附件 1),学校老龄委组织评审。
2.敬老先进个人由校内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填写敬老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附件 2),各单位原则推荐一人,学校老龄委组织评审。
3.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老年工作先进个人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离退休群团组织进行初评,结果报学校老龄委审定。
五、评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有计划、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2.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敬老、养老、助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老有所为和老年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出来,通过表彰奖励,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3.采用多种形式,做好表彰先进的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校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推动离退休工作健康发展。
4.请各申报单位将集体、个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不超过 1500字)及登记表(见附件),于 2024年 7月 25日前送交老龄委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联系人:张华,电话:87092231,电子邮件:zhhua123@nwsuaf.edu.c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