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申报陕西省2008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省2008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申报。现就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对策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指南》中带“※”号的题目,可以我省七个省级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名义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
5.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在研课题的研究,国家和省级规划项目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主要参加者申报。
6.每个课题的申报费为100元,由科研秘书代收后与申报材料一并交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8年版)及《课题论证活页》。各单位科研秘书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汇总,填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省级课题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及《汇总表》可从西安交通大学科研处、陕西师范大学社科处、西北大学科研处的网页上下载(网址:西安交通大学:www.xjtust.edu.cn;陕西师范大学:www.snnu.edu.cn;西北大学:www.nwu.edu.cn)。
2.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务必加强对《课题论证活页》的审核,严格按照《课题论证活页》的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填写《汇总表》时,务必按《指南》中的学科分类填写,一类一表,不可混淆。
3.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科研处集中受理的时间为2008年6月13日-6月16日。请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6份和本单位录入软盘的《汇总表》在集中受理期间报送至科研处D50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7082928 联系人:孙楠
科研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1、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