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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6-24     浏览次数: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委员会文件

系党发〔20085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冲锋在前,积极投入学校和外语系应急工作,全系师生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系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党员中开展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是一次有现实意义的教育活动。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向灾区人民表达自己的爱心,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工作,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二、根据校党委文件精神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个人交纳的“特殊党费”由所在党支部负责收缴,系党委汇总后上交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按交纳金额分别汇至有关账户。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请各党支部于526日上午10时前将个人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上缴系党委。

三、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由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由中央组织部向党员本人出具《党费收据》;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含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汇至陕西省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由省委组织部向党员本人出具《党费收据》;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下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后转往灾区捐款有关账户,由有关组织部门向党员本人出具《党费收据》。

 

附件: 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情况登记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委员会

2008522

 

 

 

 

 

 

 

 

 

 

 

 

 

 

 

 

 

 

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情况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部门及职务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联系方式

交纳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