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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6-24     浏览次数:

     

外语系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008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系教学改革研究领域的繁荣与发展,促进该研究领域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我校外语教学的整体水平,特设立《外语教学改革研究基金》。

第二章   规划和选题

第二条 外语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面向全系。研究基金项目的选题包括:外语教学研究、教学管理、跨文化交际研究、语言学习理论及应用、实验技术、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及学生工作等。申请人可在上述研究领域的范围内自选课题。

第三条 外语教学改革研究基金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0.5万和0.2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2—3年。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

第五条 外语系教学改革基金项目定期接受申报。基金会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每年5月和12月评审两次。立项数量可视当年申报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申请外语系教学改革基金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外语系目前在岗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

2.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3. 申请人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第七条 批准立项的,外语系向项目负责人发出《外语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

第四章   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八条 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第一次拨款0.3万元、0.1万元作为项目启动经费。项目验收结题后拨付剩余的经费,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不予拨付。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在外语系和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自主支配项目经费。

     第五章  成果鉴定、验收和结题

第十条  外语系学术委员会负责项目的验收。项目验收时应提供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及发表论文原件。外语教学改革研究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并注明“本文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教学改革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重大项目至少发表两篇,一般项目至少发表一篇。论文署名必须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语系为第一作者单位。

 

   申报截至日期及申报地点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