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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2-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根据教人司〔200715号《关于做好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研修期限

本项目选派条件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研修期限为一年。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教育部200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我校1人。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各学院(系、部)积极推荐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各学院(系、部)于410日前将《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二份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三份报人事处师资科,本人联系确定接收学校后,由人事处审核统一报送武汉中心和接收学校。

联系接收的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

 

附件:

1、《关于做好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715号)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七年三月十二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7-03-12

 

 

附件

 

1.

附件1:教育部人事司发文(教人司〔200715.doc 

2.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3.

附件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