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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2-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教研室:  为确保本学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规范考试管理,现就本学期课程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与评卷要求 考试课程的命题和评卷要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试命题实施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卷评阅细则》;考试办理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结课时间到学生所在院(系)填写考试申请单,经审批同意且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务运行科,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携带A、B两套试题到教务运行科办理试题印刷手续。考试由教务处教务运行科统一组织安排。 二、考试安排 1、凡于第8周前(含第8周)结束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院(系)填报考试申请单,并于第8周星期五前交教务运行科办理试题印刷手续,考试统一安排在第9周周末进行。 2、第9周——10周(含第10周)结束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院(系)填报考试申请单,并于第10周星期五前交教务运行科办理试题印刷手续,考试统一安排在第11周周末进行。 3、第11周——12周(含第12周)结束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院(系)填报考试申请单,并于第12周星期五前交教务运行科办理试题印刷手续,考试统一安排在第13周周末进行。 4、第13周——14周(含第14周)结束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院(系)填报考试申请单,并于第14周星期五前交教务运行科办理试题印刷手续,考试统一安排在第15周周末进行。 5、第15周——16周(含第16周)结束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院(系)填报考试申请单,并于第16周星期五前交教务运行科办理试题印刷手续,考试统一安排在第17周周末进行。 6、第16周后结束的课程,统一安排在本学期期末进行考试。期末考试课程由学院统计,并于第17周星期五前报到教务运行科(期末考试科目不能超过5门/班),由教务处教务运行科统一组织安排。                                                   教 务 处                                        00六年十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