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外语系:
为了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减免学费等项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学发[2004]17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2006级新生中开展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表一要求认真填写受助学生各方面基本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在高年级受助学生中做好跟踪管理工作。要求受助学生就上学年思想、学习和生活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内容要涉及到本人上学年综合测评名次,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同时附上学年学习成绩单(学院加盖公章)。
3.继续实行指导教师与受助学生联系制度。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的新生,经审查无异议的,学院(系)要指派专人作为其指导教师;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年级受助学生,指导教师变更的要继续明确指导教师。
请各学院(系)认真填写附表一、表二相关内容连同受助学生总结材料于10月30日之前报送学生处。
附件:
1、2006级新生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2、受助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次及指导教师联系情况统计表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年部分省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名单
学 生 处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6-10-11 发附件: 1. 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