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专家公寓选房事项的公告
全体教职工:
我公司开发的专家公寓项目得到了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响应,报名踊跃。现准备工作已就绪,将于2009年5月9日开始进行选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办法:
1.院士(不参与抓阄,优先直接挑选)、二级教授、校领导为第一组次, 其余正高职称和正处级干部为第二组次,其他人员为第三组次。按照所选户型依组次顺序选房,第一组选完轮第二组,第三组最后选房,届时不到场者视为放弃。
2.购房户只能在登记的户型内选房,各户型购房户分组次分别抓阄。抓阄顺序根据工龄由长到短排序(工龄相同者按出生年月日排队,如再相同按身份证号从小到大排队),排在前面者先抓阄,按抓阄所得序号顺序选房。
3.在所选楼规定的区域选择地面停车位(每位使用费壹万元),每户在选房时限选一个地面停车位,若需第二个地面停车位须待选房活动结束后视车位剩余情况另行挑选,每户最多只能选2个地面停车位;地下车位任选(每位使用费4万元)。在选定车位后当场填入选房确认单中。在2009年5月11日—5月13日凭选房确认单在学校计财处资金科交纳1000元车位预付款,其余款项在缴纳第二次房款时全部缴清。车位使用年限与房产年限相同,入住后的车辆物业管理费按规定另交。车位租用费收入归所在小区所有。
二、交房标准:
外墙贴瓷片。室内毛墙毛地(砂浆抹平),窗户采用塑钢窗,中空玻璃;电视、网络接口每个房间安装到位;电话接口只在客厅和主卧布设;安装单元门和进户防盗门,无室内各房间门;配对讲系统(含电话机,不配可视对讲机);除卫生间和厨房外每个房间安装空调插座和2—4个普通插座;暖气管道按施工图纸施工到位,不配暖气片,暖气分户安装计量表(按热量计量收费);冷、热水给水,排水管道按设计布设出地面(两个卫生间通热水管道);室内照明按设计到位,只配普通灯泡;配电箱按设计配装到位。
三、选房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5月9—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
四、各户型分组选房时间表:
时间
A户型
B户型
C户型
D户型
E户型
F户型
5月9日上午
8:30—12:00
第一组
第一组
第一组
第一组
8:30—10:00
第二组
10:10—12:00
第一组
8:30—10:00
第二组
10:10—12:00
5月9日下午
14:00—17:30
第二组
第二组
第二组
第二组
5月10日全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第三组
第三组
第三组
第三组
五、各户型楼层调节差价表
1.A户型差价:(均价暂按1600元/平方米:楼层差价金额为在均价基础上相加)
单位:元/平方米
楼层
1
2
3
4
5
6
7
差价
-120
0
20
40
60
80
-80
预估价
1480
1600
1620
1640
1660
1680
1520
2.B户型差价:(均价暂按2100元/平方米:楼层差价金额为在均价基础上相加)
单位:元/平方米
楼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差价
-210
-110
-90
-80
-60
-40
-20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10
预估价
1890
1990
2010
2020
2040
2060
2080
2100
2120
2140
2160
2180
2200
2220
2240
2260
1990
3.C户型、D户型差价:(均价暂按2100元/平方米:楼层差价金额为在均价基础上相加) 单位:元/平方米
楼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差价
-190
-90
-20
0
20
40
60
80
90
100
-90
预估价
1910
2010
2080
2100
2120
2140
2160
2180
2190
2200
2010
4.E户型、F户型(跃式)差价:(均价暂按2100元/平方米:楼层差价金额为在均价基础上相加)
单位:元/平方米
楼层
1
3
5
7
9
11
差价
-130
0
30
60
90
-50
预估价
1970
2100
2130
2160
2190
2050
六、关于加装太阳能事宜的说明:
1.部分用户提出要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点房时请予确认。
2.该项目不在交房标准内,由各楼购房户决定(该楼2/3以上户数同意即统一安装),安装费用另计(每户约8000元,据实结算)。
七、分次交款节点:
首次所交30%(总房款为预估价,最终据实结算)为选房前交款,项目进展到正负零时缴纳30%、封顶时交纳30%、交钥匙时缴纳10%。需要贷款缴纳房款的购房户,贷款事项另行通知。
八、关于贷款的事宜说明:
1.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为10万元/户,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如已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要还清原贷款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职工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可以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进行贷款组合。商业住房贷款各行给予的优惠政策另行通知。
3.职工年龄在50岁以上的,以60岁减实际年龄为可贷款年限。
4.有关贷款事宜请向银行咨询。
九、特别提示:
1.在选房抓阄时,客户需携带财务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购房人代理委托书、财务收据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房户确因出差在外,由购房户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不必提交财务收据原件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2.在抓阄排序结束后10分钟内点号选房,点叫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杨凌农林科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