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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22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学生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校党委决定评选2024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4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潘瑞

副组长:滕艳萍

成员:路伟伟 蒋亚辉 李春雨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评选数量

本科生优秀共产党员2名、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1名。

四、参评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宗旨意识牢固。能够做到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能够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为全体学生做出表率、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自我要求严格。始终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四)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原则上,本科生党员上一学年素测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得低于30分,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30%,参评研究生的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各项排名前50%,科研创新能力强、成绩突出。

(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或在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者,或为学校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者,经评选委员会认定后可直接评为学生优秀共产党员。

(六)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2.当年受到党内处分或学校纪律处分者;3.当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者;5.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党支部推荐(11月25日18:00前)

经个人申请,各学生党支部严格参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各学生党支部推荐1-2人。

2.资格审查(11月27日)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拟定于27日下午对各党支部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评定。采用PPT汇报形式,每人4分钟,围绕参评要求从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生活、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进行汇报。

3.学院公示。

经学院评定小组审核后,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选委员会。

六、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评选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过程中,要对照条件、严格标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加强宣传。各学生党支部要以评选表彰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契机,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理想信念教育,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3.按时报送。请各学生党支部于2024年11月25日18:00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等)至7317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2412825549@qq.com。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语言文化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x

附件2:2024年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