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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

     

各系(室):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和《语言文化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语言〔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瑞、杨晓峰

副组长:滕艳萍、殷延军、田志强、王宝平

成  员:王保健、屠明忠、顾荣、刘彩迎、高莉、张杰、张善之、史晓琴、路伟伟、范琳、陈音稳、魏凤、3-5名教职工代表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成立各系(室)考核工作小组

各系(室)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系(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3-5人组成的考核工作组,组长由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担任。小组人数应为奇数。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材料报送。

3.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申诉小组

组长:田志强

成员:滕艳萍、蒋亚辉、曲斌

职责:负责受理教工年度考核过程中的投诉与申诉。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语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语言〔2023〕7号)执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执行。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15日前,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并提交(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1份交至所在部门。非事业编 A 岗人员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人事〔2022〕6 号)文件要求进行,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2.12月18日前,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完成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定级,并将下列材料报送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1)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具体内容包括: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考核时间与地点、考核程序,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档次人数及名单、视同考核合格名单等。

(2)按职工号先后顺序整理好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版和师德师风考核表纸质版各1份。

(3)按职工号先后顺序填报好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和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所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总页码超过1页的材料双面打印。

3.12月22日前,审定考核结果。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提交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12月27日前,学院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五、考核档次及比例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的 20%。优秀档次名额原则上应向教师岗位倾斜。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 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 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

(4)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7)有其他应认定为不合格情形。

六、有关说明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精神,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程》执行,学院对其管理岗位不做考核档次认定。处级领导人员中的业务管理干部,还须参加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档次。

2.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部分人员考核情况作以下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3)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5)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6)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3.教职工填报年度考核表之前,请在人事管理系统认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证件照及相关证书等。人事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将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管理服务的基本依据,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请教职工务必认真完善,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系统中本人基本信息与现状不相符且无法自行修改的,请联系人事处核对后修改。

4.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

6.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部署落实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教职工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任务,加强过程性考核评价,对聘期任务完成进度不理想的教职工予以提醒谈话,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督促教职工更好履职尽责,促进学校和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附件

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