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审定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潘瑞 杨晓峰
副组长:路伟伟
组 员:李园园 刘攀宏 丁思悦 田铭哲 毛睿瑾 朱文凯 班主任代表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学院名额12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院名额16人。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2026-2027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详见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三) 申请流程与材料提交
1.国家奖学金:需准备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填写时勿修改原表格式;个人荣誉、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整理好后于9月29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语言文化学院7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登录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申请,自行在系统中导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个人荣誉、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申请,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语言文化学院7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3.国家助学金:登录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导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填写(纸质版)。请于10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申请,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语言文化学院7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三、学校奖助学金评定(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校长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学院名额3人。
2.专业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本科生,奖励标准分为2000元/人、1500元/人和1000元/人三个等级,奖励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
(二)评选条件
1.校长奖学金:要求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
【注意】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
2.专业奖学金:按照学业成绩前30%、素测成绩前50%的要求进行评定。符合基本要求的学生以学业成绩为序进行评定。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学年内有必修课程重修、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未达到三星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达标者不享受专业奖学金。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提交
1.校长奖学金: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导出《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并填写(纸质版,一式两份);个人荣誉、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申请,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语言文化学院7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2.专业奖学金:学院将根据分配名额及评定办法进行初评,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四、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1.申请条件及名额
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30%;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名额1人。
2.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
填写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个人荣誉、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于9月29日18: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语言文化学院7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二)小米奖助学金
1.申请条件及名额
小米奖学金: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3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 50%;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名额1人。
小米助学金: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名额1人。
2.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
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并导出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名处需手写);个人荣誉、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申请,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语言文化学院7317办公室辅导员处。
五、注意事项
1.各项奖学金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申报时,同一班级的学生人数应相同,请申请人核对好专业、班级人数信息。
2.除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现在所在专业、班级进行评定外,其余奖助学金的评选均按照2025-2026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3. 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
4.学业成绩为2025-2026学年,以教学办导出成绩为准,素测成绩以学院公示为准,均可在年级辅导员处查看。
5.体测成绩原则上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
6.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有没有交清学宿费学生,应在缴清学宿费后提出申请。
7.按照要求严格提交材料,所有资料严禁使用订书钉,推荐使用曲别针。
联系人:毛睿瑾
联系电话:029-87091934
语言文化学院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