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为做好我系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学校及部分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系审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万强 杨 宏
副组长:滕艳萍 张 凌
成 员:张 琦 尹传松 丁思悦 王伟荣
李园园 刘攀宏 赫润钰
2.各班成立评议工作小组
组 长:班主任
成 员:班长、团支书和2-3名学生代表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奖励名额5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资助名额12名。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系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0 元和每人每年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外语系根据学校划拨金额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 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7﹞4 号)执行。同时,
2017 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2019级汉语国际教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2018、2019 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其他学院转入的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三)评审材料要求
1. 国家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 纸正反面套印)(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须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3 名。
(二)评选要求
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 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要求
校长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四、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评选名额1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考核合格的学生连续资助。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评选名额1人,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万元。
(二)评选要求
春雨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的评选程序分别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2016〕1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8〕4 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要求
1.春雨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
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
力等方面情况)(手写版和电子版);
(2)《春雨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学业成绩单(纸质版)。
另外,系上同时对 2019-2020 学年评选的春雨奖学金受助学生常珂进行考核,替换名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都须提交《春雨奖学金申请表》和申请书。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须提交材料:
(1)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
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可
参照附件中的范文类型,字数不少于 2500 字)(手写版和电
子版),推荐学生心得文章,须同时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所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否则将取消该生评奖资格。;
(2)《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12日-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
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班级;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4 日-15日):各班
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
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院系初审(10月16日-18日):系上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四)公示(10月19日-21日)。
六、相关说明
1.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中,国家奖学金“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学习情况”栏成绩和综测排名均要求填为班级排名;“必修课”门次统计为上学年的门次;“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3.转专业转入本科生在外语系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4.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系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5.评选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0-2021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4.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
5.已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享受,同一学年社会类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可重复享受。
6.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院系对2019-2020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7.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分两次发放,其他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账户。
8.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督促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助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10.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 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动。《学业成绩单》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严禁使用订书钉。
11.请各班于10月15日16:3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班级+表格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952464170@qq.com。
12.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投诉电话:87091934 87091974
投诉信箱:952464170@qq.com
附件: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相关说明及表格
外语系
2020 年 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