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补发2013年未奖励科研成果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未奖励的科研成果登记、补录及津贴补发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发范围
2013年公开发表但未核算科研成果津贴的科技论文、著作、省部级以上获奖成果、授权专利、计算机软件、审定(鉴定、认定)的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授权、标准等。
二、补发要求
1、科教人员尽快填写附件中的相关统计表,将统计表及相关附件(所有证书必须是原件)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初审;
2、所有补发津贴的科研成果信息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并提交(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补录时请务必在备注栏里填写“2013未奖励”字样和提交时间),由本单位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
三、时间要求
本次补发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5日,逾期不再补发。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报并录入未奖励科研成果;
2、请科教人员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的同时,务必将科研成果信息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并提交,否则科研成果津贴无法核发;
3、所有证书、著作、标准等原件(不予退回)、收录检索证明原件、论文复印件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及时汇总本单位数据并在科研信息系统里审核本单位科研成果信息;
5、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所有表格(含电子版)、证书原件及论文复印件统一报送国际交流中心D503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晓君、李文华
联系电话:8708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