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和引导我校教师开展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 202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社科优助项目
主要支持人文社科科教人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青年托举项目
主要支持人文社科科教人员聚焦国家战略,开展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选题方向详见附件。
3.创新团队项目
主要支持人文社科科教人员聚焦国家战略,凝练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创新研究。
二、资助体系
(一)社科优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得使用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材料申报社科优助项目。
(2)已获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申请。
2.资助经费和执行期限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1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后期资助、外译、艺术学、教育学、冷门绝学项目或其他专项项目 2万元。
开始时间同社科优助项目立项时间,结项时间同已获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时间。
3.经费拨付
第一年拨付 5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4.结项要求
申请人负责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为社科优助项目结项的必要条件。
(二)青年托举项目
1.申报条件
(1)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83年 1月 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选题应符合学校选题方向的要求,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见附件 1)
2.资助经费和执行期限
1-2万元/项,期限 2年。
3.经费拨付
第一年拨付 40%,视结项等级拨付剩余经费。结项等级优秀,剩余经费全额拨付;结项等级良好,拨付剩余经费的80%;结项等级合格,拨付剩余经费的 50%。
4.结项要求
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至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次。
优秀:项目负责人获批国家或教育部社科类项目;
良好:项目负责人获批省级社科类项目或发表至少 1篇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 G4层次以上(或核心期刊)论文;
合格:项目负责人至少公开发表 1篇论文且提供 1份 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三)创新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且近五年主持获批过至少 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团队成员不少于 3人,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83年 1月 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成员当年限参加一个创新团队,在研创新团队项目成员不得参加本次申请。
(3)本年度创新团队项目 2个指标,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战略需要,优先支持跨学院、跨学科组建的研究团队,鼓励针对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尤其鼓励与自然科学的交叉。
2.资助经费和执行期限
10万元/项,期限 2年。
3.经费拨付
第一年拨付 50%,第二年拨付 35%,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
4.结项要求
获批至少 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发表至少 2篇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 G3层次以上论文或获批至少 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有至少 2份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人须按照申请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预期成果对照相关要求填写。
2.资格审查
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科研院进行复核。
3.评审立项
学校计划于 5月中旬组织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2.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论文等成果均应注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不包括社科优助项目),未标注的,检查、验收时不予认可。
3.同一份成果仅能作为一个项目结项的支撑材料。
4.主持在研博士科研启动费项目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近 5年未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不得申报。
6.对不能按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和研究进展报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研院。项目延期申请仅限一次,期限为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项的做终止处理,收缴结余经费。自 2022年起,项目若被终止,其负责人 2年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动员有研究基础的科教人员积极申报并择优推荐,同时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
2.各申请人要认真研究学校选题方向的要求或国家战略需要,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确定相契合的研究课题,认真撰写申请书。
3.各有关单位于 5月 9日前,将青年托举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七份;社科优助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报送科研院(交流中心 D504),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魏月媛 白金凤
联系电话:87082961
联系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
附件:
2. 社科优助项目、青年托举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书(2023年版)
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 4月 28日